货运罚款,偌大的中国有人在对抗
货运罚款,偌大的中国有人在对抗
货运公司老板不满各地交通罚款,带上法律顾问奔波于全国各地,在中国公路上挑战乱设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。不主动争取,公正不会自己跑过来,偌大的中国有人在对抗。
朱凤鹏今年57岁,是玉溪市鹏程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经营着140余辆大型货车。去年9月,公司一辆货车途经焦作境内长济高速沁阳服务区时,被该市交通路政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罚款3000元。为此,他将路政管理处告上法庭。上原告席这一趟,朱凤鹏花费近两万元。像这样看似赔本的买卖,他没少做。这个精明的商人非常清楚,只要赢了官司,哪怕是和解,他那些货车今后就能少交点罚款。我们就是菜板上的肉,任人宰割。不主动争取,公正不会自己长脚跑过来。朱凤鹏大声说道。
本来想节能减排,没想到把自己给坑了。朱凤鹏赶到焦作时,他的助威团也陆陆续续前来,甚至还有河北省武安市的一个人,早晨4点多,就开车往近300公里远的法院赶。我一定能赢。在法院门口,朱凤鹏一再重复他说了一路的话。朋友们也七嘴八舌地为他鼓劲:我们支持你打到底。前来为他助威的朋友都是货车经营者。这些年,他们和朱凤鹏一样,深受罚款之痛。
今年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指出,全国一年公路罚款为3000亿元。据公安部网站信息,目前全国货车保有量1900余万辆。以此计算,每车每年摊的罚款达15000元左右。朱凤鹏自己也算过,有几年,他的每辆车每年至少为公路罚款贡献两万元。其实早在1994年,国务院就发布《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的通知》,拉开治理公路三乱的序幕。近20年过去,罚款仍是屡禁不止。
朱凤鹏有稳定的生意,利润也不错。他对公路罚款虽有些心痛,却也不愿意和执法部门较真儿,宁可花钱买平安。但自2009年开始,这个商人发现一切都与以前不一样了。货车车轮只要一动,就得付出巨大代价,包括比以往更高的过路费和更高的罚款。快要撑不住了。自1994年注册这个公司以来,他第一次面临危机。
危机来自他2008年定制的80辆新型货车。这种货车的挂车,采用了国外流行的超宽单胎和空气悬挂系统。当时,国内的重型挂车一般采用双胎,即每一轴单侧的轮胎数量为两个,用单胎挂车的人很少。定制之前,朱凤鹏就打听过,这种新型挂车不仅节能、耐用、多拉货,而且符合国家提倡的节能减排政策要求。有人和他开玩笑说,说不定环保部门还能给你补贴。
他还核实过,自己定制的挂车,完全符合国家标准。2004年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国标),对单胎、空气悬挂挂车有专门的规定。配合新型挂车,朱凤鹏又购买了相应数量的进口牵引车。截至2008年底,他为此投入近亿元。2009年1月1日,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。随即,超宽单胎的第一次转动,就让朱凤鹏大吃一惊。一辆新型车往返北京,全程高速,车货总重40吨,过路费比同样承载量的普通双胎车要多出近6000元。
当然,新型车有明显的节能优势,百公里油耗,要比老车型节油7~8升。他根据驾驶员带回的收费票据进行分析,发现问题出在超重上。收费站对该新型车执行的最大限值承载量为29吨,但整车及集装箱的自重就高达19吨,加上货物当然就超了。实际上,按照国标,新型车和之前的老车一样,有相同的最大限值承载量,即车货总重不超过43吨。
我们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,为什么不按标准计重收费?与高过路费一起的,驾驶员还给他带回一张2000元的罚款单,罚款理由是超限。对于超限,朱凤鹏同样不认可。不过当时他无暇顾及此事,而必须全力解决单胎车辆的过路费问题。不然,公司80辆新型车,一年的过路费,就得多支出600多万元。本来想节能减排,没想到把自己给坑了。他一声叹息。
我希望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尊严的社会。每辆车120万元的投资,即使比以前少赚,车轮也得转着。朱凤鹏也在转。此后的一年多时间,他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全国各地。第一站是北京。2009年春节刚过,朱凤鹏就带上公司最熟悉业务、最懂法律的员工,到交通运输部反映情况。
到北京之前,他做了充分准备,找到3份文件。一份是国标,一份是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以及《关于印发贯彻实施<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>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》。后两份文件,就是朱凤鹏常挂在嘴边的2号部令和紧急会议纪要。这3份文件对朱凤鹏采用的新车型,都有明确规定。按照规定,我的新车和老车一样,都能拉43吨。收费站按超限收费,完全站不住脚。
到北京后,交通运输部的门卫不让他进去。他就每天守在交通运输部门口,想来一个拦轿告状。春节后的北京,天寒地冻,这个西南汉子冻得浑身发抖,每天都裹着厚厚的棉袄。中午他们轮流在小饭馆吃饭,以免错过领导。终于在几天后,站岗的武警小战士偷偷将朱凤鹏放进交通运输部大院。小战士还给他指点,找哪个人最管用。
按照小战士的指点,朱凤鹏顺利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司的领导。他问对方,为什么高速公路收费站不按标准收费。领导一点脾气也没有,耐心地听我说。领导也真当回事,说会给我一个答复,还说以后来了直接找他就行。9月下旬,当他第8次到交通运输部时,朱凤鹏拿到了刚刚发布的交通运输部(2009)527号文件。这份文件,日后成为他相当重要的一个武器。
这份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》明确规定,像朱凤鹏这样的新车型,实施计重收费时,应按国家标准予以认定。回到公司后,他复印了很多份文件,分发到每个驾驶员手中。员工们还记得,在公司会议上,老板经常喊:我们胜利了!可事实证明,这个曾经的军人低估了眼前的困难。直到现在,仍有一些地方的交通部门,不认可527号文件。对有些地方,交通运输部的文件就像一堆废纸。
货车穿行在中国各地,却像穿行于一个个规则各不相同的国家。为此,他找到老朋友、法律工作者张晓岩。张晓岩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,在认真分析朱凤鹏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后,提出了走法律程序的建议。告他们去,我们胜算很大。害怕的是他们。张晓岩说。朱凤鹏当即聘请张为公司办公室主任、法律顾问,全权处理公司过路费及罚款事务。张晓岩准备材料,写好诉状,就湖南省枣木铺收费站多收取公司一辆车过路费一事,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。
当年3月29日,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。诉讼事由为,该管理局下属的枣木铺收费站,其收费识别系统,能识别公司超宽轮胎车辆,但多收取公司一辆车600元过路费。没想到,这头刚递交诉状,那头电话就追来了。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希望能双方商谈。2010年5月,朱凤鹏和张晓岩赶到长沙市。10日,双方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大楼达成一致协议。达成和解的协议内容为,枣木铺收费站多收过路费的行为,为个别收费人员操作不当。
高速公路管理局承诺,日后将严格按照(2009)52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。若再出现由于收费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多收费现象,乙方将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。乙方即管理局。朱凤鹏方则承诺,和解协议生效后,即刻到法院撤诉。当天上午,双方签署《和解协议》。下午,张晓岩到法院撤诉。
张晓岩也由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。正如他以前形成的一个感觉一样,货车穿行在中国各地,却像穿行于一个个规则各不相同的国家。而现在,他一个个省份要求落实527号文件,也像是在一个个国家间进行。在递交诉状的同时,他也会寄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首战告捷的《和解协议》。另外,他还动员生产挂车的厂商,向各省区市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邮寄反映材料。
他的目标很明确,就是希望收费站收费时,执行527号文件。很多地方,张晓岩一把材料寄过去,对方就希望和他商谈。渐渐地,不少省份的高速管理部门表示,以后按527号文件计重收费。但也有一些意外。比如,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向省交通厅的请示报告中写道,一直没收到527号文件。请示报告的落款为2010年4月12日,而527号文件的发布日期为2009年9月27日。将近半年时间,一份关键文件都收不到,实在不可理解。张晓岩忿忿地说,给车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?
他还发现,超宽胎车辆早在2000年就已被国家认可,但10多年后,一些收费站还没有相应的收费识别系统。对方甚至和张晓岩商量,能不能用手写票据。到2010年底,除很少地方外,朱凤鹏的新型车基本解决了过路费问题。尽管结局令张晓岩满意,但这个法律工作者却不无担忧:一项政令,通过一家公司走法律程序推行,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。更可悲的是,还有几个地方根本就不认可这项政令。
我们要的是一个环境。货车轮子在转,朱凤鹏和张晓岩在转。同时,执法部门的车轮也在跟着货车车轮罚款。早在朱凤鹏的新型车于2009年上路时,伴随着高额过路费而来的,还有超限罚款单。2号部令分别从车辆的几何尺寸(长宽高)、车货总质量以及轴载质量等3方面,对超限加以界定。朱凤鹏的新型车,超过了规定的几何尺寸。毫无疑问,仅从2号部令看,这样的车被罚款,理所当然。
但是,就在2号部令施行5天后,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就发布了紧急会议纪要。这一新通知对新型车的超限标准有所放宽。次年,交通运输部又发布文件,对紧急会议纪要的内容,予以确定。这样,如果朱凤鹏那些超出2号部令界定的车辆,每半年一次申请到云南省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颁发的通行证,依规定就可通行全国。
他还发现,超宽胎车辆早在2000年就已被国家认可,但10多年后,一些收费站还没有相应的收费识别系统。对方甚至和张晓岩商量,能不能用手写票据。到2010年底,除很少地方外,朱凤鹏的新型车基本解决了过路费问题。尽管结局令张晓岩满意,但这个法律工作者却不无担忧:一项政令,通过一家公司走法律程序推行,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。更可悲的是,还有几个地方根本就不认可这项政令。
我们要的是一个环境。货车轮子在转,朱凤鹏和张晓岩在转。同时,执法部门的车轮也在跟着货车车轮罚款。早在朱凤鹏的新型车于2009年上路时,伴随着高额过路费而来的,还有超限罚款单。2号部令分别从车辆的几何尺寸(长宽高)、车货总质量以及轴载质量等3方面,对超限加以界定。朱凤鹏的新型车,超过了规定的几何尺寸。毫无疑问,仅从2号部令看,这样的车被罚款,理所当然。
但是,就在2号部令施行5天后,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就发布了紧急会议纪要。这一新通知对新型车的超限标准有所放宽。次年,交通运输部又发布文件,对紧急会议纪要的内容,予以确定。这样,如果朱凤鹏那些超出2号部令界定的车辆,每半年一次申请到云南省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颁发的通行证,依规定就可通行全国。
他还发现,超宽胎车辆早在2000年就已被国家认可,但10多年后,一些收费站还没有相应的收费识别系统。对方甚至和张晓岩商量,能不能用手写票据。到2010年底,除很少地方外,朱凤鹏的新型车基本解决了过路费问题。尽管结局令张晓岩满意,但这个法律工作者却不无担忧:一项政令,通过一家公司走法律程序推行,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。更可悲的是,还有几个地方根本就不认可这项政令。
他还发现,超宽胎车辆早在2000年就已被国家认可,但10多年后,一些收费站还没有相应的收费识别系统。对方甚至和张晓岩商量,能不能用手写票据。到2010年底,除很少地方外,朱凤鹏的新型车基本解决了过路费问题。尽管结局令张晓岩满意,但这个法律工作者却不无担忧:一项政令,通过一家公司走法律程序推行,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。更可悲的是,还有几个地方根本就不认可这项政令。
我们要的是一个环境。货车轮子在转,朱凤鹏和张晓岩在转。同时,执法部门的车轮也在跟着货车车轮罚款。早在朱凤鹏的新型车于2009年上路时,伴随着高额过路费而来的,还有超限罚款单。2号部令分别从车辆的几何尺寸(长宽高)、车货总质量以及轴载质量等3方面,对超限加以界定。朱凤鹏的新型车,超过了规定的几何尺寸。毫无疑问,仅从2号部令看,这样的车被罚款,理所当然。
但是,就在2号部令施行5天后,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就发布了紧急会议纪要。这一新通知对新型车的超限标准有所放宽。次年,交通运输部又发布文件,对紧急会议纪要的内容,予以确定。这样,如果朱凤鹏那些超出2号部令界定的车辆,每半年一次申请到云南省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颁发的通行证,依规定就可通行全国。
作者:海川物流公司 物流分析员 时间:2013年04月06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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